物业管理公司回购巡逻车交付完成
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,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,是独立的企业法人。它属于服务性企业,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,它接受业主的委托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,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。电动巡逻车成为他们巡逻代步的好帮手,方便快捷的提高工作效率。领导再次回购凯越电动巡逻车,使用5年的旧车返厂维护继续为物业公司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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